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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法院审结一起遗弃罪案件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12-20 09:31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周莹莹 记者 胡德光)日前,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弃罪案件。李某将出生不到两天的女儿遗弃在河堤旁的大树下,被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的妻子怀孕后,经孕检发现是双胞胎,其中一胎是多囊肾患儿。2023年6月29日,李某的妻子生产时,健康婴儿生下后当场死亡,患病婴儿被送至医院检查。在确定婴儿是患病儿后,6月30日,李某将刚出生的女儿遗弃在河堤旁的大树下。后李某后悔又返回想抱回孩子,但该婴儿已被人发现报警并送至福利院安置。2023年9月,遗弃的孩子被李某接回家中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将其遗弃,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将遗弃孩子接回家中抚养,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有关法律,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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